波兰作为欧盟成员国和申根协定国,具有办理欧盟工作许可和申根签证的权利。2013年12月12日波兰颁布的《外国人权利法案》中明确,通过工作许可,可获得波兰永久居留卡和欧盟长居留卡。
移民法第3章为优才海外雇员颁发的居留许可
第127条:外国人符合优才就业要求的条件下,应给予该外国人在波兰共和国的居留许可。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外国人
a、有法律效力的就业协议或雇佣关系,由他/她执行工作,提供服务;
b、符合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以满足他/她是在一个受规管行业内的工作,此根据2008年2月18日施行的欧盟专业资格的原则之一的规定;
c、具有较高的专业资格;
d、根据2004年8月27日施行的公共基金资助的医疗保健服务规定,申请人证明在波兰共和国境内的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
e、该职位和其活动具有主管机关授权;
2、雇主单位需要证明当地劳动力市场无法满足其岗位需要。
3、该协议所规定的每月或年度的工资总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参照第139条的规定。
第128条:根据第127条,该居留许可时间应长于3个月并少于3年期限。
波兰作为申根国,只要成为永久居民就可以在其他成员国自由定居和工作,取得整个欧盟和申根国家的永久居留权。第一次居留卡期限为一年,第二次续卡有效期 3 年,第三次仍然是 3 年,住满五年后,可以申请领取永久居留卡。在第三次有效期内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5 年即可获取欧盟永居,亦可选择入籍波兰。